合同成立,除了需要满足一般生效的要件外,还需要满足一些特别的生效要件。
1、附停止条件及附始期的合同。
2、需经批准,登记的合同。综上,合同的生效要件既有一般生效要件又有特别生效要件。
一、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是什么
一、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3、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二、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二、实践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哪些条件
实践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下列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一方交付了标的物或者完成了其他现实交付;并且依法办理了批准登记等作为生效要件的手续。例如定金合同是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
三、实践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合同有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之分,一般意义上合同成立两个要素是要约和承诺。而生效则一般是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那么,实践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生效要件是什么呢?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应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给付才生效。比如,除了双方签字,定金合同需要交付定金才生效,民间借贷合同需要交付款项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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