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的律师是可信的,其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因此可信度极高。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设有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协调、组织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地方,由司法局指派人员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本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实施法律援助。其他团体、组织、学校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由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监督。
法律援助打官司靠谱吗?
法律援助打官司靠谱,由专业的律师所进行的法律服务的提供。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所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由机构组织了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者是特殊性案件的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法律保障的制度。比方说特殊案件中,针对被告人是盲聋哑精神病未成年等此类人,没有进行辩护人委托的时候,或者是被告人可能被处以死刑而没有聘请辩护人,此时都应该获得法律援助。
根据我国的《法律援助条例》中的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公民出现了下列情况时候,没有办法委托代理人或者是辩护人情况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律申请法律援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辩护:
1、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比方说发生冤假案需要进行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聂树春案件中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的待遇或者是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情形的。
3、请求予以抚恤金或者救济金情形的。
4、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用,抚养费用以及扶养费情形的。
5、要求对方支付按照规定劳动报酬的。这种多数发生在农民工讨薪案件中。
6、因见义勇为的行为所产生的权益申请(民事)。
7、因为事故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的事件的赔偿案件。
8、因为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以及重婚情况时候,受害人可以请求法律援助。
由此可以发现,在上述情形中,弱势的一方或者是因为经济上的弱势,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弱势,如果通过一般的方式将无法维护好自身的权益,此时就需要国家动用国家的权利为这群人予以一定的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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