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受害方的经济损失一般由责任方承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的由责任方赔偿。
一、别人撞我车谁叫保险
别人撞当事人的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后,应当由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的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赔付。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二、医药费由谁负责
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且认定为同等责任,医药费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对于不足的部分,则一般双方各承担50%的医药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三、主要责任多少赔偿次要责任多少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赔偿比例:主要责任的赔偿责任一般在60%-90%之间,次要责任一般在10%-40%之间。根据规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双方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全文5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