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性是否能够成功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这需得视具体情况来定夺。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会站在有效维护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的立场上,结合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断。
在遵循这些准则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明确如下几个标准:
首先,若孩子尚未满两周岁,那么抚养权通常将由母亲承担。
但是,若母亲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形,那么抚养权就可能被判给父亲:
第一,母亲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的身体疾病,无法与孩子共同生活;
第二,母亲在有抚养能力的前提下,却未能尽到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反而父亲明确提出希望子女跟随他生活;
第三,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孩子确实无法继续与母亲共同生活。
其次,若是孩子已经超过两周岁,那么法庭会依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采取最为有利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审判。
当子女年龄到达八周岁以上时,应充分尊重他们自身的真实意愿。
在判决抚养权的过程中,如果父母双方都对孩子的抚养权持有强烈的争夺欲望,那么其中一方如果出现了以下几种特殊情况,法庭更倾向于优先考虑该当事人:
首先,如果一方已经实施了结扎手术或是因为其他原因导致自己失去了生育能力;
其次,当一方没有其他孩子,而另一方却还有其他孩子;
再次,如果双方在抚养条件方面基本相同,但是子女单独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了很长时间,并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表示愿意并有实际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辈或孙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全文7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