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具有强制力么
时间:2023-03-04 20:00:29 25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离婚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署的离婚协议,在办理完成离婚登记后生效。夫妻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协议成立,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一、分割财产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自己写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未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以登记离婚为目的而对财产归属作出的约定,只有当条件成就时,即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该协议才生效。

如果夫妻双方并没有离婚的意思表示,而仅仅是对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作出的约定,则属于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二、离婚协议书在几年后会失效

离婚协议书并不会因为经过了几年而失效。它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离婚协议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要是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就是有法律效力,不受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协议双方签订时仅成立,未生效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在双方均签字后成立。但离婚协议的成立并不意味着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的,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相关约定均不生效。

离婚协议被认定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此时所附的条件就是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离婚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只有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才具有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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