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报案后案件是不会自动销案的,只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时,案件才会被撤销。
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威胁恐吓可以报案吗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在生活中若是遭到威胁恐吓是可以采取法律武器保障自己权益的,当个人受到威胁恐吓时,首先要尽可能地根据自身的生活经历搞清楚发出威胁恐吓的人是谁以及其动机。若是威胁恐吓还未达到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标准,则可以报警申请治安管理,根据我国治安管理的规定,威胁恐吓他人会被判处拘役或是罚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5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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