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交通法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故意变改遮挡号牌罚款2000-5000元不等,具体看看情况,有可能上万。
司机高速路遮挡车牌被扣12分
俗话说不作死就不会死,行驶在浙江高速上的一对驾驶员夫妇,清明节为了早些到家,将车牌中间两个数字遮挡起来不算,经过卡口电子监控时,还笑容满面的摆出了象征胜利的剪刀手。7日,丽水高速交警发布消息称,他们昨天傍晚在浙闽交界新窑省际收费站对其进行了拦停查处。
据驾驶员刘某交代,坐在副驾的是他的妻子,当天正好是他的生日,带一家人去横店旅游,想早点回家过生日,为了逃避电子监控的抓拍,就把号牌用地图挡了起来。经常开车经过这里的他知道这里有电子监控,觉得自己把牌照遮挡起来不会被查到,在经过电子监控时,刘某的妻子就很得意,就做了一个V字形手势,但是没想到一下就被抓到了。
随后,民警对刘某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记12分的处罚,并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刘某也因驾驶证被记满12分需要重新参加学习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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