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亦称窝藏罪或隐瞒罪犯身份罪,是指在已知属于犯罪的情况下,仍然为该犯人提供隐匿场所、转移财产、帮忙逃避执法部门追捕甚至做出虚假陈述之行为。
包庇罪在量刑上尤需考虑以下严重情节:如多次实施包庇行为,罪行极其严重者的包庇行为以及由于包庇行为致使司法机关追诉工作遇到重大阻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