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内地与澳门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
时间:2023-06-06 10:32:48 24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公布《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一致意见,该《安排》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内地与澳门两地法院互相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有了法律依据,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更加简便易行。

《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该《安排》的适用范围、受理申请的法院的级别规定、申请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书的内容及提交的具体文件要求、司法文书的语言要求、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申请执行的期限、财产保全措施规定以及《安排》的溯及力等。

该《安排》是继两地签署关于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后,在司法协助领域内的又一重大成果,标志着两地司法协助关系更趋密切,相互协助的范围更加广泛。

全文3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保全 最新知识
针对最高法公布内地与澳门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最高法公布内地与澳门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