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负有限额为15万元的赔偿责任,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
依据上述法规,铁路旅客最高将可从铁路运输部门获得17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以及2000元行李损失赔偿。
铁路运输中发生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举证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造成的;
(2)受害人故意以卧轨、碰撞等方式造成的。
(3)受害人不听从值守人员劝阻或者无视禁行警示信号、标志硬行通过铁路平交道口、人行过道,或者沿铁路线路纵向行走,或者在铁路线路上坐卧,造成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举证证明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铁道交通运营管理是做什么的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主要学习铁路运输设备、铁路运输规章、铁路运输组织、铁路站场及枢纽、铁路运输调度指挥和系统分析等基本知识,接受外语、计算机办公及绘图、电工与电子技术等基本技能训练和铁路行车指挥调度、客运、货运生产及组织等专业技能训练。
二、乘车出事故乘客仍有赔偿
强制险的取消不代表今后出现事故铁路部门就可以推卸责任。若事故责任属于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废除强制保险后,市民只是少了此前强制保险覆盖的部分保障。同时,乘客也可以自愿再购买一份乘车意外人身保险,如果发生意外将可以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另外,从1月1日起废除的还有《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今后,铁路旅客一旦发生人身伤亡,可获得的赔偿金额不再是现在的上限15万元,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金额上限也不再只有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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