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在3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后,离婚协议书自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当事人要按约定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
一、离婚协议书有效期是多久的呢
离婚协议在办理完离婚登记后一般是一直有效的。
离婚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
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遵守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如果仅签订离婚协议书,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该协议书不生效。
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
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效性是多久呢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自签订以后是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有以下三种规定:
1、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遵守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2、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
3、仅签订离婚协议书,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该协议书不生效。
三、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具体来说,在办理协议离婚之前,一方或者双方认为财产分配不均而反悔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重新签署离婚协议书,重新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原来的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那么双方需到公证机关撤销原来的公证,将新订立的离婚协议书重新办理公然后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同意重新分割那么反悔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认为对自己财产分割不均的,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在审理后,首先要审查的是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没有,就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如果一方对自己的财产认为分割不均的,是需要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受到了欺诈或胁迫才能够重新要求财产分割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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