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产权房离婚后应如何进行合理的分配
小产权房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使用权,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使用权。因为小产权房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不能分割所有权,但可以处分使用权。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二、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怎么签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1.房屋买卖双方的真实身份和房屋的关系要明确;
2.小产权房性质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写明;
3.房屋的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要在合同中明确;
4.房屋买卖活动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要在合同中明确。
三、小产权房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小产权房征收没有补偿,自然也没有征收补偿标准。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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