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可以继承公婆遗产,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情形:
(一)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二)公婆立遗嘱或者遗赠协议将财产赠与给儿媳。
儿媳一般情况并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法定继承中儿媳妇不属于公婆的法定继承人。
但特殊情形下,儿媳妇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儿媳妇可以继承公婆财产。
一、媳妇不赡养男方的父母是否违法
儿媳妇没有义务赡养男方的父母,因此儿媳妇不赡养男方的父母,不违法。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的配偶只是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而且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是可以成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
二、父母有儿女的继承权么
儿媳在丧偶之后无论是否改嫁,只要仍然对公婆履行了赡养义务,就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根据我国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一般情况下,丧偶的儿媳对公、婆的遗产是没有继承权的。
但是,我国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可见,儿媳在丧偶之后无论是否改嫁,只要仍然对公婆履行了赡养义务,就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儿媳在丧偶后只是偶尔来看望一下公婆,或赡养了一段时间就不再赡养了,就不能认定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也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来继承公婆的遗产。
三、父母的遗产配偶是否有份?
父母的遗产配偶没有份,但特殊情况例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确认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和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时,应明确如下几个问题:1、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应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2、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其公婆、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具有独立的性质。3、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同他们再婚与否没有关系。4、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依法继承了其公婆、岳父母的遗产后,仍有权继承其父母之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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