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规定要13薪吗
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13薪,《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但对于每年发放多少月工资,劳动者并无相关规定,而劳动法中对此只是规定同工同酬,只要劳动者于用人单位工作的即必须发放劳动报酬。
二、十三薪与双薪制
十三薪:即双薪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双薪制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工资的形式。双薪制是一种奖励员工的形式,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业多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这种是以时间为衡量指标的,只要你做满了一年,就可以拿到双薪。还有一种方法是12+2。即当员工为公司服务了一整年,有多发2个月的薪水作为奖励。这种是非常灵活的做法,它一般有公司营业指标、客户指标和个人指标三方面来衡量。
三、劳动报酬支付相关法律依据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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