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达到以下标准会被公安机关立案: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接受到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属于各自的管辖范围,对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立案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二是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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