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型诈骗公安机关立案标准。借款型诈骗,指的是以借款为手段实施的诈骗。如下:1、实行诈骗行为者,以借款为借口,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借他人财物数额超过20000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诉;2、借款型诈骗相对于其他手段的诈骗,要确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更加困难,因为借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若借款诈骗行为人,坚持自己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公安机构又不能找到其他证据证实的,不能立案侦查。
借款型诈骗实务的认定标准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的,借贷型诈骗是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诈骗的数额达到三千元以上的,就会构成诈骗罪。借款型诈骗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全文6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