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车连撞追尾责任的认定需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第三辆车撞第二辆车,致第二辆车撞第一辆车。
第三辆车子先撞到了第二辆车子,又导致第二辆车子撞到第一辆车子,这也是传统意义上的三车追尾事故。这种事故,实际上就是一起事故,一般情况下,都是第三辆车来承担全部责任。
2、第二辆车撞第一辆车,第三辆车撞第二辆车。
这是一种特殊的三车追尾事故,实际上这是两起事故。第二辆车首先撞到了第一辆车,此时第三辆车还不在现场,这第一次事故和第三辆车没有任何关系。随后,第三辆车撞到了第二辆车,应当属于“二次”交通事故,这二次事故则是第三辆车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第一次交通事故中间车辆负全部责任;第二次交通事故末尾车辆负全部责任。
因此发生追尾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老人惨遭三车连撞身亡,三车丧心病狂全部逃逸
具体案情:广西玉林一段老人惨遭三车连撞当场身亡的监控视频引热议。视频显示,三辆车撞上同一老人后竟都直接逃离现场,老人也因此当场身亡。更令人气愤的是,其中第一位肇事司机将伤者从路边移向马路中央一侧之后离开。此后,老人卧在地上遭到第二次碰撞,肇事司机继续驾车逃离现场。老人想挣扎爬起时,一辆飞驰而来的小车再次猛撞老人后驾车逃离。针对此事,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15日发布悬赏通告称,希望目击者或知情者向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供破案线索,经调查属实者有酬谢。同时希望肇事驾驶员及早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目前,事故仍在进一步处理中,具体原因及详情以交警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律师回复: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因过失致人死亡的,应按一般交通肇事定罪处罚。
2、交通肇事后逃逸,然被害人伤势极其严重,以至生命垂危即使行为人及时抢救也不能挽回其生命,应当认定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情节。
3、行为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故意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被害人进行救助,放任被害人死亡,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案件,应视不同情况分别定故意杀人罪或以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二罪并罚。
4、行为人肇事致人重伤后为逃避罪责,故意将被害人移至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致被害人死亡的,应以直接故意杀人罪定罪。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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