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在犯罪地执行刑罚也可以在原籍所在地执行刑罚。
一、什么情况下要判缓刑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缓刑的适用条件: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根据《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二、判刑一年监外执行可以去上班嘛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监外执行是可以在监外执行的区域进行工作的,但不能离开去外地工作。监外执行也是刑罚执行,对人身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制的,监外执行期间不能离开长时间居住地或是户口所在地。
三、哺乳期犯罪怎么处理
哺乳期犯罪的处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法律对孕妇犯罪具体情形的规定,孕妇犯罪后的刑罚量刑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不意味着孕妇犯罪可以免除刑罚。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而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死刑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全文7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