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快速处理协议书模板
填写《协议书》,一定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
“事故时间”一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精确到分钟。
“事故地点”一栏,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黄庄路口。
“姓名”一栏,填写双方当事人姓名。
“车辆牌号”一栏,如黑色牌照的号牌,应在号码后注明“黑牌”。
“保险公司”一栏,需填写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简称,如:人保北分。
“电话”一栏,须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为了确保无误,还可以在现场互相拨打对方的手机。
“保险公司报案号一栏”,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反馈一个报案号,将此报案号填写在本栏中。
“事故情形”一栏,对应事故情形在相应的“□”内划“√”,对第8项和第9项需简要描述事故情形。
“伤情及物损情况”一栏,填写受伤人员的伤情及车辆和其他损失。
“当事人责任”一栏,对应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在相应的“□”内划“√”,填写完毕后,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
“赔偿情况”一栏,对于当事人自愿放弃保险索赔的,可以根据事故双方的协议内容填写,并签名确认。
以上事项都做完后,双方就可以各执一份《协议书》,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了。
二、填写快速处理协议书。
快速处理协议书是由公安机关出具,获得保险公司的报案号后,就可以填写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最后,事故当事人便可到指定的定损点定损。
三、什么条件下使用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办理条件:
1、轻微事故(如小面积剐蹭)双方车损很小。
2、无人员受伤(双方的人员无伤害)
3、事故比较简单,责任明确,双方无异议(如追尾,并线造成的剐蹭)
4、双方已经就地互相检查驾驶证,行驶证,及拍照留存
5、事故现场拍照留存
6、填写快速理赔协议书,签字认可各留一份。
(二)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填写说明
当事人应按下列规定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1、填写《协议书》,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各执一份。
2、事故时间一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精确到分钟。
3、事故地点一栏,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4、姓名一栏,填写各方当事人姓名,填写前须核对各方驾驶证或身份证。
5、车辆牌号一栏,如实填写,如黑色牌照的号牌,应在号码后注明(黑牌)。
6、保险公司简称一栏,填写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简称。
7、电话一栏,须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8、保险公司报案号一栏,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反馈一个报案号,将此报案号填写在本栏中。
9、事故情形一栏,对应事故情形在相应的“□”内划“√”,对第8项和第9项需简要描述事故情形。
10、伤情及物损情况一栏,填写受伤人员的伤情及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
11、当事人责任一栏,对应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在相应的“□”内划“√”,填写完毕后,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
12、赔偿情况一栏,对于当事人自愿放弃保险索赔的,可以根据事故双方的协议内容填写,并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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