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死亡工伤如何赔偿
若有教师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不幸殉职,那么他/她的直系亲属于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诉,请求支付工伤赔偿。
这类工伤赔偿大致包含了三部分内容:一是丧葬补助金,二是供养亲属抚恤金,三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首先,丧葬补助金的数额通常为六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按照该教师生前工资的一定比例,以月度形式发放给那些失去劳动能力的亲属;最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这些赔偿措施的目的在于确保教师家属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同时也能有效地缓解由于教师离世所引发的经济压力。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解除工伤赔偿时间限制吗
如果因为工伤赔偿的事儿闹上了官司,那么去打劳动仲裁那就得看时间啦,就是从你受伤那天开始算起,一年之内都可以。
首先呢,要是你跟你老板因为工伤赔偿的事情吵起来了,按照咱们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来说,这就归到劳动争议里面去了。
然后我们国家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说得很清楚,劳动仲裁的有效期只有一年哦,是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事情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
但是呢,你要明白,你去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这段时间,其实是在保护你的权益,所以这个时效性应该是从每个程序结束之后再重新算一年。
所以啊,如果你想通过劳动仲裁来要求工伤赔偿的话,最好是从你的权益得到保障的那个程序结束之后的一年内赶紧去申请劳动仲裁,不然的话,你可能会输掉这场官司哦。
最后嘛,如果你或者你老板觉得仲裁的结果不公平,你们可以在收到仲裁结果的那天起的15天内,去人民法院上诉。
超过这个期限的话,仲裁结果就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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