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条件必须被满足才能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要满足的条件有:
1.协议解除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且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采取适当的形式即可协议解除;
2.法定解除的,需要出现法定解除事由,具体如下: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解除后定金是否应退还
解除合同时,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是可以要求返还定金的。法律关于返还定金的具体规定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事项
合同解除中应注意的问题:
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
2.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
3.单纯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丧失,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4.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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