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或家属电话联系参合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跨省就医转诊,也可以由老家家人朋友来帮忙办理,比较方便;
2、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在外地就医的医院;
3、患者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入院证明、转诊单(或上一步收到的转诊短信)办理入院手续;
4、患者住院接受治疗;
5、患者出院时在新农合直接结报服务窗口结算,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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