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调解离婚已签字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如需经历调解离婚流程,亦可向前追溯起诉权利;若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达成和解协议,那么在六个月内再次以同一理由提出离婚诉讼时,法院将无法予以受理。
若超出该時限或以另一种理由申请离婚,则依然享有向法院寻求法律援助之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二、法院调解离婚还能重新分配财产吗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离婚诉讼调解程序结束以后,当事人可以针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合法的分割处理。
具体而言,以下两种情况值得我们关注:第一种情况是若调解程序最终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即诉讼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作为裁判者的法院将准许其离婚申请。
在此基础上,倘若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置存在争议,又未能在协商过程中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那么受理案件的法院将会予以审理并依法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判决,以保障双方权益;其次,当经过法院调解后,诉讼双方尚处在“未离婚”状态时,但其中一方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有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或者任意挥霍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此时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n(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n(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n(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n(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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