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是涉及盗窃行为,且犯罪金额超过一千元人民币即具备刑事立案条件。具体的立案标准如下述五个类别:
第一类,盗窃个人或机构财产价值达到一千元以上者;
第二类,在两年内实施三起及以上全额盗窃行为者;
第三类,未经授权擅自闯入内部设计类似于家庭环境并与外界环境处于相对独立状态的居所进行盗窃者;
第四类,在公共场所或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时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者;
最后一类则包括以非法占有所获得货币利益为主要目的,盗取他人财产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或多次进行盗窃、入室行窃以及携带凶器行窃乃至扒窃等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文4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