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生效时合同才成立,如果后悔承诺且撤回承诺的通知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的,合同不成立。
一、超过时间进行承诺是否还有用
超过时间进行承诺是否还有用,须依据实际情况来看。
1、迟到承诺是逾期承诺,是指承诺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已超过要约规定的时间,或者要约未规定有效期,已超过合理时间;
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内发出承诺,可以根据正常情况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二、如何判断合同成立
要约的法律效力是指要约生效后的法律后果。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它依要约的形式不同而不同:口头要约一般自受要约人了解时发生法律效力;非口头要约一般要送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取得依照他的承诺而使得合同成立的法律资格。承诺的时间是指承诺的意思表示到达要约人支配的范围内时,承诺发生法律效力。承诺不需要通知,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接受要约,双方达成合意,合同有效成立。
三、承诺书有效期为多久
承诺书的有效期取决于承诺书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其有效期一般为永久有效。承诺书是承诺人的单方意思表示,经承诺人认可后,相当于合同,承诺书在送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应当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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