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行为。拘留是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拘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传唤就是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
一、刑事拘留和普通拘留的区别
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有的区别:一、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二、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三、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
二、传唤不去会网上追逃吗?
传唤和网上逃犯是两码事,不是说传唤不去就定为逃犯的。有犯罪嫌疑,并有较充分的证据证明,被确定为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经一定的审批程序,可以上网追逃。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三、什么情况下警察会带走人
刑侦将人带走一般是以下两种原因:一是此人有重大嫌疑,需要询问核实,二是此人能提供重要线索、证据等,需要他协助。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这在刑事诉讼中叫做传唤。而对于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有权对其强制其到案接受询问,这种强制措施叫做拘传。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可对当事人传唤24小时,如果在24小时内决定刑事拘留的,则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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