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有六至七年之久的借据能否被起诉的问题,须得依据特定情形加以判定。
如若借据中明确规定了债务偿还期限,则相应的法律诉讼时效便应自该期限期满之日起计,通常情况下其年限设定为三年。
如果在此期间内,您曾向债务人催收欠款或对方有任何形式的还款承诺等行为出现,从而引发了法律上所定义的时效中断现象,那么现今您依然拥有提起诉讼的合法权益。
然而,若无上述时效中断状况发生,并且远超了法律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时限,针对该项抗辩理由,您可能会面临失去胜诉机会的风险。
若借据中并未明确规定债务偿还期限,那么您有权随时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请求,而法律诉讼时效亦将自您主张权利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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