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小梁烹饪培训结束后在一家宾馆的餐厅实习,实习三个月后,开始正式工作,每月工资400元,但未与宾馆签订劳动合同。后来,某日,餐厅的火力不足,负责人指派小梁前去查看气灶,查看过程中引起火灾,小梁全身遭受大面积深度烧伤。问题是:小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他是在从事单位负责人指派的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那么小梁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律师认为:虽然小梁与宾馆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他在餐厅工作,接受餐厅管理,餐厅向他按月支付工资,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应当适用劳动法。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因工伤残的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因此,小梁工作的宾馆应在事故伤害发生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如果认定为工伤事故,则小梁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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