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补助标准主要是根据就诊医院的级别确定的,例如一级医院慢性病的补助起付的标准是两百元。申请慢性疾病补助需要的条件是当事人已经按照规定参加了医疗保险,所患的病属于慢性病的一种。
一、慢性病补助标准
慢性病补助标准如下: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二、申请慢性疾病补助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慢性疾病补助需要的条件:
1.已经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消费者;
2.所患疾病为医保规定的慢性病病种。
提示,根据《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计划、经贸、财政、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计划、财政、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
使用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其费用统筹基金不得支付。
三、慢性疾病都有哪些
目前常见的慢性疾病主要有以下几种:风湿免疫科:银屑病;神经内科主要包括脑出血,脑梗死遗留下来的后遗症,失语、活动障碍等,除此之外还有帕金森以及癫痫;内分泌科主要包括糖尿病导致的心脑肾眼等并发症,以及甲亢导致的心功能不全;呼吸科主要包括肺心病,尤其是肺心病的失代偿期;心血管科主要指高血压合并心脑肾眼等并发症;消化科主要是指慢性肝炎的活动期。
《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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