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病在工地死亡算工伤吗?
工地上因病死亡,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在工作时间,不是在工作岗位上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应当按照疾病死亡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死亡抚恤金,支付6个月上一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收入。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可以认定视同工伤的规定,如果职工在上班时间,并且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疾病死亡,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视同工伤办理,
3、如果不是在岗位上死亡,即使在工作时间,也不能按照工伤,只能按疾病死亡,工伤按照工伤死亡的办法办理,疾病死亡,按照疾病死亡的办法办理。
二、职工因工伤死亡如何赔偿其家属?
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规定的待遇。
单位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事故发生1个月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职工因公死亡,应当一次性获得工亡补助金,其近亲属应当获得适当的生活抚恤金,抚恤金支付金额,不能超过死者生前工资标准。
其实不是所有的劳动者的人身损害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只有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情形,或者是视同工伤的情形时,才可以被工伤认定机关认定为工伤,之后工伤的劳动者,或者是因工伤死亡的劳动者的近亲属可以请求工伤保险赔偿。
三、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8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各项赔偿的计算依据是: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5、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6、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7、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做工伤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1、提出鉴定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4、专家进行鉴定。
5、出具鉴定结果。
总的来说,法律虽然规定了工伤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但并没有统一规定8级工伤事故必须要赔偿多少钱。而且,只要用人单位依法给员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事故中绝大多数的赔偿都是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的,用人单位只承担少部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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