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工商银行宣布,将于2月10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统一调整。
工商银行天津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加大对居民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支持力度,我行经过细致准备,目前各项相关工作已就绪,将于本月10日对符合条件的客户给予优惠。”
据了解,享受利率自动下浮30%主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住房贷款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目前利率执行基准利率0.85倍;借款人在近两年内没有连续两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商银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针对广受关注的调整方式,该负责人说:“工商银行简化了业务处理流程,此次通过计算机系统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统一进行调整。”
此外,考虑到部分客户可能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历史不良信用记录不符合此次享受优惠利率调整的范围,工行还在此前细则的基础上补充了针对这部分人的优惠措施,即:借款人已经正常还款;最近还款日的前24个月内没有连续两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商银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符合这些条件也可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贷款经办行在分析判断借款人违约原因、归还贷款能力、借款人履约承诺等基础上,可对其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调整。
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能更好地引导客户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同时为了严格借款人信用管理。如果此次享受优惠贷款利率的客户在未来还款期间连续违约两期(含)以上,工商银行将取消该客户享受0.7倍优惠利率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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