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和的起诉离婚由请求离婚的一方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应携带起诉书、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对于调解无效,双方感情已破裂的,一般会准予双方离婚。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如果双方仍有感情,则不利于法院判决离婚。如果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孩子抚养权,会按实际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判给女方,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
2、判给男方或女方,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要求随其生活,可以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3、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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