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没还清可以离婚过户吗
时间:2023-03-11 10:43:22 20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有房贷没还完的情况下,其夫妻双方是可以平均分割房屋净值的,其房屋净值为夫妻双方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减去未还贷款的本金,想得到房子的一方,必须向对方支付应得的款项。对该房产的分割也是可以先进行协议处理的,对于协议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其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婚前离婚了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婚前房产的分配问题,是需要分情况的。对于婚前房产只登记了买房人的名字的,且自己支付全部房款的情形,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是不参与离婚财产分配的;对于登记了双方名字的情形,则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再分配时是可以先进行协商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人民法院依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一方父母出资再婚前购买房产的情形,是视为对孩子的赠与的,对于在房产证上登记一方当事人的名字的,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在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当事人的名字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其分配的原则请参考上述分析。

二、离婚房产怎么进行分割

离婚房产的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不参与夫妻共同。

3、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后共同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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