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分财产会把银行所有存款调查出吗
起诉离婚一般是不会查银行账户的,但如果一方存在隐瞒财产等行为,严重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益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官调查取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起诉离婚需要证据立案吗
起诉离婚可以不需要证据立案。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就可以立案,只是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法院不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一次就判离吗
起诉离婚不一定一次就判离。我国离婚的判决依据为“感情是否破裂”,与起诉几次并无直接关系。若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反之,则不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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