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届满之后,商铺的所有者或持有人须依据相关法规向有关部门提出续租申请,并按规定重新缴纳相关的土地出让金以便取得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若未能及时续期,那么土地使用权以及地面建筑将会被无偿收回,转归国家享有。
说到商铺产权,它其实包括了商铺的所有权和商铺所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两个主要方面。
商铺的原始产权毋庸置疑,当数永远属于所有者或持有人,然而,商铺所附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却存在有效期问题。
准确地说,商铺应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属于商业用地,同时,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此类土地的最长租赁使用年限仅为四十年。
值得关注的是,在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也有明确条文规定,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的租赁使用年限期满之时,如果土地使用者仍需继续使用土地,则应该至少提前一年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续期申请,除非是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特殊原因导致必须要回收此地块,否则都应得到政府的审批通过。
经过政府审核批准同意续期的,应该根据法定程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并依法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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