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到孩子处理如下:首先,双方最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将根据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双方就探望权达成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后,抚养人仍不允许探望子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通过对拒不协助履行的一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迫使其协助行使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如何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
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法院支持的情况主要有: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关系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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