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出的是刑事控告,公安机关如不立案,可以向该派出所所属的县分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上一级地市级公安局申请复核,或者向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反映,要求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如提出的是对行政违法的控告,派出所不立案,可向县分局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派出所行政不作为。
私闯民宅警察不劝走怎么办
因经济纠纷而导致私闯民宅,警察要视具体情况而处理。可以起诉,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进入他人居所,属于私闯民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民法上属于不动产范畴;根据其行为性质严重程度,严重可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派出所坐视不管的话,可以请法庭监督派出所立案。
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后又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者对财产进行打、砸等行为的,除要承担以上法律责任外,对被害人受到的财产损失,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给被害人造成伤害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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