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的法律规定
时间:2023-07-05 11:04:09 49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库区移民遗留问题集中表现为“五难”、“三缺”和“两差”、“三无”或者“全面贫困”,形成“先进电站、落后库区、贫困移民”的强烈反差,补偿标准较低是造成遗留问题的主要根源。

1、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较多。库区移民遗留问题集中表现为“五难”(吃水难、行路难、用电难、就医难、上学难)、“三缺”(缺耕地、缺吃穿、缺支柱产业)和“两差”(文化素质差、科学观念差)、“三无”(务农无地、上班无岗和低保无份)或者“全面贫困”(收入贫困、能力贫困和社会交际贫困),形成“先进电站、落后库区、贫困移民”的强烈反差,补偿标准较低是造成遗留问题的主要根源。

2、征地补偿过程中的攀比强烈。

(1)新老移民的比较效应:老移民往往要求享有与新移民一样的补偿和扶持政策;

(2)同期的移民比较效应:水电工程移民在认为自己的补偿比同期其他移民低时,往往会采取极端手段要求提高补偿标准;

(3)“公益性与经营性”用地的比较效应:水电工程常被贴上“公益性”的标签,补偿标准较低,水电工程移民常常与其他经营性项目的补偿标准进行比较,并强烈要求与这些项目补偿标准相同。

3、补偿标准“同地不同价”问题突出。一是不同项目间同地不同价问题,由于水电工程与其他一般工程相比,在法定上的补偿标准存在着天然的差距;二是同一项目跨地区不同价的问题,由于大中型水电工程规模浩大、覆盖面广,特别是跨地区的和跨省的水电工程,征地补偿政策必须兼顾两省的实际情况,但跨省的地价差异,往往导致双方都难以满意。

补偿标准过低或差异诱发的群体性事件较多。由于水电工程移民易产生贫困风险,直接威胁区域社会稳定。特别是当水电开发西移,涉及的民族构成复杂,如涉及特殊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移民拆迁,一不小心就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4、补偿标准的流域性方针导致协调性难度大。我国水电工程建设实行“流域、梯级、综合、滚动”方针。要求流域各梯级电站征地补偿标准要具有协调性,包括流域不同时序、上下游、同公司或不同公司投资建设的水电站补偿标准的协调性。流域梯级电站开发使得水电站征地由“平面”向“立体”发展,涉及的移民数量多、规模大,征地补偿标准的协调难度较大。

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产值的给予合理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合理补偿。在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后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

(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有收益的其他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依照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用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建设用地 最新知识
针对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的法律规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的法律规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