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解雇后有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员工档案如何管理
为了及时、真实的掌握派遣员工情况,采用派遣员工的档案统一管理模式,主要内容有:
1、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2、及时为新招聘派遣员工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3、受委托办理外地人员务工的各种证件;
4、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
5、派遣协议到期,根据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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