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1)2010年底前,农民个人每年支付20元,政府可获得100元以上补贴。从2011年起,农民个人支付30元,可以获得政府120元以上的补贴,用于建立年人均150元以上的农民医疗报销基金。(2)参与农民在指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诊的,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补偿。(3)住院费用可按规定报销,最高每人每年可补偿4-5万元(视各市县标准而定)。住院补偿比例原则上达到:乡镇卫生院85%左右(医疗费用300元以下报销60%,300元以上报销85%左右),二级医院65%左右,三级医院50%左右。实际住院补偿的最低比例从30%提高到35%。(4)规定范围内的慢性病患者,凭《慢性病医疗证》在各级定点医院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也可报销。(5)参合孕妇正常分娩可获得300-500元的定额补贴,相邻两年参合金收缴截止日期间出生的婴儿,即在参合金收缴期间(每年9月至12月)以外出生的婴儿,可享受母婴捆绑报销政策,即婴儿可直接享受母亲参与的补偿政策。(6)超过封顶线且无法支付后续治疗费用的,还可以申请民政医疗救助。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是多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1、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门诊补偿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报销40%。每次就诊检查费和手术费50元,处方药费100元;
3、二级医院报销30%。每次检查费和手术费50元,处方药费200元;
4、三级医院报销20%。每次检查费和手术费50元,处方药费200元。中药发票附处方每贴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为5000元。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释义新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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