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的,发票分为机打发票与手撕发票,机打发票是由电脑开具,手撕发票是税务部门事先印制好的一种发票,顾客在购物后由服务人员开具。机打发票可以记名,也可不记名,手撕发票不记名。机打发票取代手撕发票是趋势,以利于税收的征收。
不给发票可以拒绝付款
在买卖合同引发的债权债务纠纷中,买受人以出卖人不开发票为由拒绝付款是不成立的。因为出卖人开具发票的义务系合同的从义务,由于该义务与合同的主给付义务不能形成相应的对价、牵连关系,买受人对出卖人不开具发票的行为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所以买受人以出卖人不开发票为由拒绝付款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买受人应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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