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申请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处
办理地址
松北世纪大道1号
联系电话
办理条件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应具备《黑龙江省电力承装单位管理办法上要求的各等级电力承装单位资质条件。
所需材料
1、《哈尔滨市电力承装(修、试)资质申请表(附件二)、企业章程、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及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任职文件、职称证明;
3、本企业所有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含项目经理)的职称(资格)证明及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
4、企业各项管理制度;
5、施工和试验检测设备;
6、安全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7、其它有关资料。
上述资料在申报时需携带原件,并将复印件装订成册。
办理程序
1、哈尔滨市各县(市)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县(市)经济局(中小企业局),由县(市)经济局(中小企业局)报哈尔滨市经济委员会。
2、市区内的申报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报哈尔滨市经济委员会。
3、哈尔滨市经济委员会责成专人负责电力承装(修、试)资质审查工作。组织哈尔滨市电力承装(修、试)单位专家组审查,合格后上报省经委批准。
办结时限
1、哈尔滨市电力承装(修、试)单位资质评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评审会。
2、哈尔滨市经济委员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单位的申报材料提出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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