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被告可以请亲人辩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一、被羁押的人如何申请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羁押的,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申请委托辩护律师,或者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二、被人告强奸罪怎么办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他人控告强奸罪的,当事人被第一次讯问后,应当第一时间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收集证据证明自己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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