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土地交易和处罚措施
时间:2023-08-26 15:20:08 48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该段内容讲述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处罚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在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上限期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可以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并处罚款。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限期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可以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并处罚款。

恢复原状:对于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设施,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于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设施,应依据其具体情况和土地使用权性质进行处理。如果是集体土地,则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拆除并恢复原状;如果是国有土地,则应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同时,土地使用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同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限期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可以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并处罚款。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于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设施,应依据其具体情况和土地使用权性质进行处理。如果是集体土地,则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拆除并恢复原状;如果是国有土地,则应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同时,土地使用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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