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过3年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超过3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3年期限内未行使自己的权利,从而导致在3年期限结束后,其将失去通过诉讼程序强制要求义务人履行相应义务的法律保护。
1.这一规定源自《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它明确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这三年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以及确定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当这一期间届满后,权利人的胜诉权便不再受法律的保护,而义务人则可以依法提出拒绝履行的抗辩权。
二、诉讼时效类型
诉讼时效的类型主要分为三种:普通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1.普通诉讼时效:这是由民事基本法规定的普遍适用于各种法律关系的时效期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2.特别诉讼时效:这是由民事基本法或特别法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所规定的时效期间。例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4年,海运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1年。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这是指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规定的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
三、诉讼时效起算
诉讼时效的起算方式因不同类型的诉讼时效而异。
1.普通诉讼时效起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于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的债务,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4.受性侵未成年人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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