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男方父母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男方父母买房不一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的是夫妻一方的名字,那么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则算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应当看有没有将房子确定给某一方,才能判断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故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犯法吗
故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犯法的。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时候,如果一方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对于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如果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被证实,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予以不分或者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1.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出资证明;
2.存款账户;
3.拥有股权的,提交工商登记、出资证明;
4.有债权的,提交借据;
5.对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提交协议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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