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老人有法定赡养义务的是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人,但是其儿媳并不在其法定赡养人的范围之内,其只具有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的义务,并且在其儿媳丧偶之后,其与赡养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结束了,一方无需承担法定赡养义务。
一、儿媳妇有权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吗
儿媳一般是不享有公公婆婆的遗产继承权的。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具有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的顺序办理。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儿子死后儿媳能继承老人的遗产吗
儿子死后儿媳如果仍然对老人履行了赡养义务,就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老人的遗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儿媳在丧偶后只是偶尔来看望一下公婆,或赡养了一段时间就不再赡养了,就不能认定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也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来继承公婆的遗产。
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1、配偶;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祖父母和继外祖父母;
6、符合法定条件的儿媳和女婿。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三、儿媳可以做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般不包括儿媳,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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