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在丧偶后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在婚姻存续期间,她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但不承担真正的赡养责任。只有子女才对父母具有赡养扶助义务,公婆不能要求丧偶的儿媳支付赡养费或者履行其他赡养义务。但如果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媳在丧偶后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在婚姻存续期间,她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但不承担真正的赡养责任。只有子女才对父母具有赡养扶助义务,这里的子女既包括自然血亲子女也包括法律拟制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所以公婆不能要求丧偶的儿媳支付赡养费或者履行其他赡养义务。但是如果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公 婆 能 否 要 求 丧 偶 儿 媳 支 付 赡 养 费 ?
根据法律规定,儿媳对公婆在法律上并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子女才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在婚姻存续阶段,儿媳也只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而不对公婆承担赡养义务。因此,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并没有赡养的义务。然而,在丧偶儿媳尽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丧偶儿媳应该尽力协助公婆,照顾他们的生活,但并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儿媳在丧偶后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在婚姻存续期间,她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但不承担真正的赡养责任。只有子女才对父母具有赡养扶助义务,所以公婆不能要求丧偶的儿媳支付赡养费或者履行其他赡养义务。但是如果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儿媳对公婆在法律上并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子女才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在婚姻存续阶段,儿媳也只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而不对公婆承担赡养义务。因此,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并没有赡养的义务。然而,在丧偶儿媳尽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丧偶儿媳应该尽力协助公婆,照顾他们的生活,但并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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