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的意义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处分歧遗产或者遗嘱无效时,全体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继承其遗产。适用条件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遗赠人放弃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
(一)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二)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三)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四)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五)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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