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炒股是否属于非法集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非法集资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同时,《解释》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借钱炒股是否属于非法集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如果经过批准则不属于非法集资,否则即为非法集资。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这种行为即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特点如下: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二、非法集资和借钱的本质区别如下:
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4、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同时,《解释》还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非 法 集 资 和 借 钱 炒 股 有 什 么 区 别 ?
非法集资和借钱炒股是两种不同的行为,在法律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支付固定回报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得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法集资行为治理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处罚措施。
借钱炒股是指个人或机构以自己的资金,在股票市场中进行买卖,以获取投资回报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只要在投资前已经做好了充分的研究和风险评估,并且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非法集资和借钱炒股在法律上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如果涉及到非法集资行为,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以维护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如果涉及到借钱炒股行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借钱炒股和非法集资是两种不同的行为,借钱炒股是合法的,而非法集资是违法的。单位或个人未经过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借钱炒股则是指个人或机构以自己的资金在股票市场中进行买卖,以获取投资回报的行为,只要在投资前已经做好了充分的研究和风险评估,并且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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